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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二又至,线上消费能否避开价格陷阱?!

双十一大促,翻车事件中谁最委屈?!

以淘宝为开端,网络电商如今已经成为了中国大众的主要消费方式之一。随着赛道的不断拓宽,在网络电商的大概念之下,方式多样,方法丰富的各种促销也层出不穷。缘由众多的“网络购物节”与传统购物节相叠加几乎贯穿了整个年份。而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以流量为主驱动的“直播带货”,因其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更加成为了作为消费两端的商家和消费者所青睐的促销方式。而上述两种促销的叠加更给了商家与消费者分别对于销量和性价比的更大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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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刚刚结束的“双十一”,虽然因为主流电商平台自身的原因,并未像前几年大搞线下晚会等助推活动,整个促销期间的销售额还是十分的可观。更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双十一“一场围绕“史上最低”价格产生的,震荡在商家、带货播主和消费者之间的“量子纠缠”,反客为主的成为了这个促销季最抓眼球的热点。 

事件的主要内容想必大家都十分熟悉了,本文就不再加以赘述。但事件中的三方都大吐苦水,直喊委屈,到底谁才是被伤害最深的那一个呢?给大家阐述一下我们的观点。

商家:“赔了夫人又折兵”! 

作为促销的发起者,商家的本意在于销售产品,以牺牲部分利润为代价,换取更大的营收,同时连带获取品牌宣传效应。所以不仅在促销价的定制上面一定是下了一番功夫。同时又拿出大把真金白银在电商平台上占位,并在带货主播身上投入了数额不低的入场费。谁知一不小心“反误了卿卿性命”,虽然货是卖出去了,但因为价格差价所引起的负面反应,以及事后危机处理的低能表现,好比送了人头,把自己放在了三者之间最不利的地位。大笔的促销费用虽不能说直接打了水漂,但销售额之外的连带品牌宣传效应只能说全部是负分。在这次事件中可谓是损失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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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不从阴谋论的角度出发,商家最大的失误在于自己想当然的对产品促销定价和宣传口径过于自信。完全没有搞清楚电商平台和直播带货的玩法规则,不仅没有享受到电商平台对于消费补贴的销售助推红利,还白白的浪费了带货播主的客群流量。从而也折射出传统商家虽然已经经过多轮电商促销的洗礼,但在带货主播这一新兴销售渠道颇具规模之后还是有些自乱阵脚。 

本次事件中委屈指数:⭐️⭐️⭐️⭐️⭐️ (五星满分), “赔了夫人又折兵”! 

带货主播:“刀切豆腐两面光“! 

网络直播兴起之后,直播带货以其新颖的形式,场景化带入式的销售手段,加以带货主播的人格魅力,迅速成为了一股不可小觑网络销售力量。特别是头部主播,其带货能力可谓惊人,对观众流量和商品卖点的把控能力十分高超。为商家带来巨大销量的同时,自己也通过占位费,销售额抽成的多种形式赚的可谓是“钵满盆盈“,还培养了大批的粉丝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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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本次事件中,涉事的带货主播的危机处理真的可以为上面的商家上了一课。先是宣布与商家终止合作,后是自掏腰包为消费者补偿差价。乍看起来,处理的十分得体,但细细品味一下就会觉得并不是那么的简单。一方面,商家与带货主播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俗话说“那人钱财,与人消灾“。在事件之中,带货主播虽然没有为商家站台挡雷的义务,但从道义上在占位费和销售返佣大概率到手的情况下,为自己的雇主出谋划策并不为过吧。这种及时切割的作法,看起来快刀斩乱麻,仅仅是与涉事商家划清界限,但可能对于以后的与其他商家的合作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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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带货主播自掏腰包对消费者进行了补偿,看似负责。但不得不说是一种“破财消灾“的消极处理方法。促销价格上的不透明与销售话术上的夸大,难道仅仅是补偿差价就能弥补的吗?带货主播在销售商品前是否对商品进行了一定的了解,并尽到了对消费者相应的告知义务,值得我们深思。反过来说,如果不是消费者自行对不同渠道商品的促销价格进行了一番对比,这次的事件是不是带货主播就能够划水过去了呢?而且带货主播自掏腰包的赔偿在其巨额的代言费和销售返佣中到底占了多大的比例也不得而知,也许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本次事件中委屈指数:⭐️ (五星满分),“刀切豆腐两面光”!

消费者:“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消费者对于促销和直播带货的追捧无非是想以更低的价格买到同款的产品。这种朴素的愿望如今已经被电商平台眼花缭乱的促销计算方式变得难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就容易相信带货主播在直播中的相关销售话术。头部主播一句“史上最低“就足以让消费者们甘愿大掏腰包,蜂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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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如此,但消费者的这种“放任“的消费方式真的一点自我反省的必要都没有吗?我看未必!在本次事件中,消费者在三方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向商家反应情况,得不到回应;直到媒体曝光之后,带货主播才对事件进行了表态。虽然最终消费者的差价损失在带货主播方面得到了补偿。但盲目相信带货主播销售话术,放弃自我判断的同时,又懒于对促销中价格进行调查则是消费者自身的责任。如果不是有消费者对价格进行了对比,可能这次的差价损失只能由消费者自己买单。即便发现了价格差价,带货主播实际上也没有为消费者的损失买单的法律责任,其做法完全是道义上或者是防止流量损失的一中手段。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消费者在进行消费之前还是需要有自我的约束和判断能力,毕竟剁手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辛苦赚来的。 

本次事件中委屈指数:⭐️⭐️⭐️ (五星满分),“雾里看花,水中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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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刚过,双十二又至,消费者在补货剁手的同时,也要吸取本次事件的教训,在繁复的促销中保持理智,认真调查和计算防止再次落入价格陷阱。而商家也要与电商平台和带货主播充分沟通,防止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而带货主播作为中间环节,应当从对自己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流量负责,做好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渠道,促成“三赢”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