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主页

傅通研究:企业工资的发放原理和流程

· 傅通研究

很多初创公司没一套完整的发工资制度和体系,是因为他们未必有大公司完善的制度和经验。对公司来讲,给员工发工资可不只是把钱转到员工的个人账户这么简单!什么时间发、怎么发、发多少、如何缴纳员工的五险一金都是大有讲究的,搞清楚这几点,对企业管理者有着重大帮助!这里给大家讲解其中各种的原理和流程。 

broken image

大纲:

1.公司发放工资和个税申报的时间关系

2.公司应该什么时候发放工资

3.公司支付工资的具体流程

4.工资里的代扣代缴代表什么 

 

1公司工资发放和个税申报的时间关系 

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告诉国家自己员工的收入及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个税申报。那么,是应该先发放员工工资还是先告知国家相关部门呢? 

绝大部分公司都是先发放员工工资,发工资的同时代为扣除和预留员工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然后才进行个税申报并将预扣的税交给国家的(即解缴税款)。工资所属的月份、发工资的时间和申报时间可以没有直接关联。一般申报时间会是工作月份的下一个月。因为一般都会等员工做满一个月然后算上当月的一些其他奖金、加班费等其他报酬,放到下月结算是更方便的。比如一个不太常规的情况,小王在3月入职,4月收到了3月的工资,公司在5月解缴税款,一句话描述:9月申报8月发放的7月份的工资,这都是合法合规的哦! 

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一般是每个月的15号,在申报之前要整理申报材料,因此发放工资和申报之间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通常都是在发工资月份的下个月进行个税申报的。 

 

2公司应该选择什么时间发放工资呢 

如果从打工人(也就是我)的角度来说,肯定是越早越好的!

激动了激动了!让我们重新回到正题。江湖传言,从企业发工资的时间可以看出企业的状态,这个也是不无道理的。这是因为,员工工资对于很多企业来说,都是巨大的成本开销,对企业的现金流而言是个很大的挑战!

我们将发薪日分为三个梯度,各位企业老板可以根据自己的企业状况,选择合适的发薪时间:

梯度一:当月底或次月10日以前发工资

该类企业多为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的企业,多为国企、外资公司、上市公司。如果您公司的现金流也非常丰盈,建议也可以选择这个时间发放工资,能够有利于建立员工信心,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梯度二:次月10-15日发工资

10-15日之间发工资,是我们国内百分之50的中小企业的选择(不完全统计。)如果您的公司现金流还算不错,但公司成立时间不长,抗风险能力相对来说还较低的情况下,建议选择这个时间发放工资,即在员工的发薪期待日内,不会影响到员工的信心和工作积极性~ 

梯度三:次月15号以后发工资

该类企业多为规模较小的企业,尤其是社会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个时间发工资,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稳定性,通过手中未发的工资达到员工不可随意离职的目的。如果您的公司员工流动率较高,也可以选择这个时间段发工资。不过也要综合考虑对招工和员工积极性的影响!

发工资时间的选择,要根据您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及业务特点、员工特点等实际情况而定哦!

 

3公司支付工资的流程 

公司的财务将工资打到员工的银行卡上,也是要经历严格的程序:

broken image

以上就是公司的财务部发放工资的大致流程啦,但是根据每个公司的管理习惯不同,程序也可以有所调整。 

 

4工资里的代扣代缴代表什么 

社保和公积金(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均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并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代扣代缴的意思是公司会为员工代为支付给国家同时也会在发放工资前代为扣除。 

五项社保的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在不同的城市是不一样的,以上海为例:

 

broken image

个人比例是指员工基本工资要代扣代缴的比例,单位比例是公司要额外为员工基本工资缴纳的比例 

公积金的也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分为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两种类型,我们经常提到的公积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政府强制缴纳的。而补充公积金大多为事业单位的员工自愿缴纳的,并非强制。

 

我们以表格的形式具体列出上海的缴存基数、比例和上下限。如下:

broken image

此表格的个人与单位比例逻辑与社保是一致的 

这里给大家补充一下实发工资的计算方法: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应纳个人所得税

 

今天的探索就此结束啦~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大家阅读后产生的任何疑问欢迎在评论区中写出,我们可以共同探讨,感谢阅读! 

傅通研究一直致力于免费分享专业理论知识、政策结合实践的研究成果给予更多企业,帮助企业规避风险、误判和更持续性发展。

欢迎关注我们! 

 

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违者必究。我们将不会对所陈述的内容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请自行选择有效信息。 

文案:Yuri Zhang

排版与校正:Joseph Zhang&ke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