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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最新通知!你关心的社保问题全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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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社保新政发布之后,2月的社保费如何缴退成为热议话题!
现Fintegrity就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集中统一回复如下:

01

社保新政

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公积金可缓缴!

从2月到6月,可对全国(湖北省除外)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从2月到4月,可对全国(湖北省除外)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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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二、2月已缴社保医保企业将按规定退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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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有18个省份和3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社保费、医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有些企业2月份已缴社保费、医保费,将按规定进行退抵,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了!希望更多中小企业挺过去!   已缴的社保费可以退抵?那还没有交的呢?之前国家明确了是暂免部分企业5个月社保费,湖北地区是全部企业!   其实在社保新政发出后,全国各地都在落实!   比如山东和广东这两个省份就相继发布了建议暂停缴纳2月份社保费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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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一、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确因实际需要,可申请退费。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不再继续自动扣缴。 上述参保单位中,1月份已有办理退休、转移接续、死亡清算等涉及账户清算类业务的人员,此类人员1月份社会保险费不再办理退费,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退费可正常办理。 2月17日至21日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已扣缴的1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于2月底前退回参保单位银行账户。22日至29日申请退费的参保单位,已扣缴的1月份社会保险费将于3月份退回参保单位银行账户。

二、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也可选择不退费,只申请2月份社会保险费不再自动扣缴。

三、已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延期至3月底缴费的,其2月份社会保险费将按照原有流程继续自动扣缴。

四、未成功扣缴2020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无需提交申请,其1月、2月社会保险费征收期自动延长至3月底。

02

几大误区

与此同时,作为中小企业,Fintegrity还特别提醒大家要注意以下几个理解误区:

误区一: 这次免征社保中的三险,是不是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都免征了?

纠正: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一定要注意,单位缴费是指单位缴费部分,不含职工个人缴费部分。


误区二: 是不是从2月到6月可对所有企业都免征三项费用中的单位缴费部分?

纠正: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误区三: 她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这次社保的减免优惠政策她们是不是也可以享受?

纠正: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误区四: 这次社保实行减免,是不是对于一些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的企业就不可以申请缓交社保了? 纠正: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误区五: 这次社保三费实行减免,是不是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划分是按照税局口径来区分?

纠正: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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