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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大考已至,三个办法帮企业弥补亏损~

3月1日起
个税改革以来首次汇算清缴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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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结束!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6月30日结束!

在这里,Fintegrity重点要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究竟,2019年出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么多报表,哪些要填哪些不用填怎么填?等等,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都容不得有半点疏忽!

针对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我们主要谈一下如何来弥补亏损?

政策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2.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四条规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Fintegrity梳理热点问题——

什么是税法上的亏损?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企业筹建期是否作为亏损年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税务总局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即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不少于3年进行扣除。

企业清算时,是否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三条“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规定,企业清算时,可以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是否可以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五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企业境内外亏损是否可以相互弥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规定,境内企业亏损允许用境外所得进行弥补。另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4号)规定,企业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时,可以选择综合抵免法,即境外不同国家之间的企业盈亏可以相互弥补。


Fintegrity关于弥补亏损的三个提醒


1.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弥补亏损

2.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

3.政策性搬迁停止生产经营期间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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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财务人员来说都是一场大考。
不管是对Fintegrity的CFO服务来说,还是对每一位财务人员来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非常重要,最能体现财务人员职场能耐。 汇缴工作虽然是5月底结束,建议企业在准确的基础上尽早申报,不要集中在5月中下旬申报。

关于汇算清缴,Fintegrity再次提醒!!!
1.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会计报表
2.对照税收优惠政策完整准备相关留存备查资料
3.对照税收政策完整准备有关纳税调整的相关数据资料
4.对照税收政策准确、完整结转跨年度纳税调整事项
5.检查和完善税前扣除凭证
6.正确选择所适用的年度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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